4月13日,记者从生态环境厅获悉,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污防攻坚办)于近期组织开展涉气污染源现场检查,发现四川金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泸州市)、四川和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乐山市)、四川省眉山市勤力塑业包装有限公司(眉山市)三家企业存在突出大气环境问题。4月7日,省污防攻坚办对三家企业突出大气环境问题实施省级挂牌督办,要求相关市、区(县)人民政府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销号并开展举一反三排查。
原燃料区域无组织管控不到位。原料下料区域无除尘抑尘措施,露天堆场可见明显扬尘;煤堆场挡墙存在大量破损且未实现完全封闭,存在无组织排放现象。
移动源管控不到位。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见环保编码标识;重型货车上的煤堆超过围挡高度且未遮盖。
大气环保绩效水平不高。和邦公司13台燃煤锅炉均采用SNCR炉内脱硝技术,运行不稳定、脱硝效率不高,锅炉SCR高效脱硝技术改造提升工作进展缓慢;和邦生物一厂4台3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尚无实质性进展;和邦农科RTO尾气焚烧炉未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厂区清洁运输水平不高。
部分车间污染治理存在短板。氯化铵车间、干铵车间等封闭措施不到位,无组织氨排放治理存在捕集率不高、跑冒滴漏等问题,氯化铵车间、湿铵皮带、草甘膦母液池、母液资源化等装置区异味气体产生点位较多,收集处置率不高。
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印刷复合车间生产设备运行时未开启废气收集设施,车间内无组织VOCs浓度达62.8ppm(换算为157.3mg/m3)。
治理设施不匹配。印刷复合车间废气属于高浓度高风量有机废气,应使用燃烧、冷凝等高效涉VOCs治理设施,但企业仍使用一级蜂窝状活性炭处理,且碘值为568mg/g,不符合《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环大气〔2021〕65号)中蜂窝活性炭碘值不低于650mg/g的要求。
活性炭使用不规范,设施形同虚设。一是活性炭装填不完全,箱体内存在废气短路通道。二是预处理不足,废气进活性炭箱前未经除尘处理,活性炭箱内积灰严重。三是活性炭过气面积小,不满足国家活性炭设计规范要求。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本网或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新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中国新闻网·四川新闻采编部 电线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四川昊通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蒋鹏
手 机:15054729370
邮 箱:15054729370
公 司:杏彩体育首页
地 址: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拳铺工业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