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秦岭办通报柞水县大西沟铁矿乱采乱挖和环境污染问题收悉后,商洛市高度重视,制定了《柞水县大西沟铁矿乱采乱挖和环境污染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并抓好问题整改,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并通过了县级自查、市级复核、省级验收,达到了销号条件,按照省秦岭办印发《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整改销号办法》之规定,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柞水县大西沟铁矿位于商洛市柞水县小岭镇(秦岭重点、一般保护区),经比对该矿山2019年12月至今卫星影像,套合历年矿区审批范围,自2019年版秦岭保护《条例》施行以来,违规在秦岭重点保护区乱采乱挖,超矿权审批范围开采约655.44亩,其中超占林地面积约612.93亩;矿区未见任何有效环保措施,现场尘土飞扬,生产废水偷排山谷,废弃矿渣随意倾倒,严重破坏秦岭生态环境。
(一)关于2019年版秦岭保护《条例》施行以来,违规在秦岭重点保护区乱采乱挖,超矿权审批范围开采约655.44亩问题。
1.基本情况:经调阅相关资料和比对省测绘院移交的“655.44亩矢量数据库”,省秦岭办反馈的“2019年12月超审批范围655.44亩”问题属实,该区域共涉及三家采矿权,具体为大西沟铁矿426.21亩,华泰三塬沟铁矿205.09亩,三元沟铁矿24.14亩。其中2017年11月4日前大西沟铁矿所持省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面积4.8686km2,采矿许可证证号:C0113788,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生产规模90×104t/a,开采标高1700-1050m。2018年11月6日,因矿区面积与三元沟铁矿和华泰三塬沟铁矿范围重叠,扣除后大西沟铁矿采矿权面积变为4.2877km2,开采标高变为1550-1050m,采矿许可证证号未发生变化。2021年5月8日,按照《关于加强秦岭地区矿业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自然资规〔2020〕3号),省自然资源厅将大西沟铁矿采矿证开采标高调整为1490-1050m,其余证载信息未变。2020年12月,省资源厅发文将华泰三塬沟铁矿(证号:C0055456)、三元沟铁矿(证号:C0040685)采矿标高变更为1499-1450米。
2.查处情况:根据省秦岭办移交的矢量数据库,结合现场核查现状,扣除恢复治理区252.87亩(其中2020年5月前恢复治理177.59亩,2020年5月至2021年2月查处时新增恢复治理50.94亩,2021年5月以前恢复治理24.34亩)、自然覆绿区7.55亩,2021年柞水县实际调查处理395.02亩。2021年4月,省自然资源厅对大西沟铁矿违法占地案件进行了销号,并重新颁发了采矿许可证。目前违法行为已全部查处到位,罚款已缴纳到位。
3.恢复治理情况:2019年12月至2023年4月,大西沟铁矿、华泰三塬沟铁矿对1500m以上退出区域实施了台阶削坡整形及恢复治理工程,形成了目前台阶状边坡,并进行了植被恢复。2023年5月,柞水县组织有关专家对以上两宗矿权恢复治理情况进行了初验。2023年6月,商洛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分别对《陕西省大西沟铁矿1500米以上退出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和《柞水县杜家村三塬沟铁矿1500米以上退出区域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
4.复核情况:为彻底核查大西沟铁矿在位于秦岭重点保护区内的开采问题,2023年10月31日,柞水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西安凌域图测绘工程有限公司对大西沟铁矿开采现状进行现场勘测,实测已恢复治理最高平台海拔高度约1553米,最低治理平台约1465米,现状露采作业面海拔高度约1452-1438米,露采作业面未超出采矿证许可范围。
5.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商洛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市矿山用地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商自然资发〔2023〕439号)文件,柞水县对全县采矿企业矿山用地情况开展全面摸排,陕西省大西沟铁矿拟申请采矿用地5424.9亩,目前该摸底情况已上报市资源局,待市政府研究通过后,柞水县第一时间将大西沟铁矿采矿用地纳入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并督促指导企业及时办理采矿用地手续;二是建立部门联动巡查机制,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印发了《柞水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由县发改局、县资源局、县应急局、县林业局、县环境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排查组,开展“四个排查”专项行动,坚决杜绝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
1.基本情况:经核查,叠加套合柞水县2020年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进行比对,图斑范围内共涉及林地84.79亩。其中:已审批37.12亩;违法已查处46.4亩(林业行政案件查处28.09亩,刑事案件查处18.31亩);自然灾害和无变化1.27亩。
2.审批情况:①2011年8月24日(陕林资许准〔2011〕239号)批准同意使用小岭镇罗庄社区(原新华村)集体林地10.9867公顷(大西沟菱铁矿开采项目)(审批包括图斑内20.28亩);②2013年10月31日(陕林资许准〔2013〕504号)批准同意使用小岭镇罗庄社区(原新华村、岭丰村)集体林地53.426公顷(大西沟铁矿东部矿体年处理90万吨菱铁矿开采项目)(审批包括图斑内6.98亩);③2020年10月30日(陕林资许准〔2020〕781号)批准同意使用柞水县下梁镇四新村、小岭镇岭丰村集体林地17.6515公顷(博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300万吨/年矿山废弃资源有价成分综合回收利用项目)(审批包括图斑内9.86亩)。
3.查处整改情况:针对违法占用林地46.4亩,县林业局已立林业行政案件6起,查处面积28.09亩,移交公安机关立刑事案件侦查1起,涉图斑面积18.31亩;截至目前,涉林行政案件均查处到位,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正在加快侦办中,近期将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按照《陕西省大西沟矿业有限公司铁矿秦岭区域1500米以上退出矿业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实施方案》和《陕西省柞水县杜家村三塬沟铁矿退出1500米以上矿山地质环境专项治理设计方案》有关要求督促企业对植被恢复不到位的再次进行了补栽补植,植被已恢复到位。
1.基本情况:经现场实地核查,大西沟矿山周边12条生产线建设有封闭厂房,配备了降尘设施。在开采过程中采用湿法降尘,矿山凿岩履带式凿岩车全部配备布袋收尘设施,装卸过程采用喷淋降尘。三元沟弃渣破碎线封闭不到位,物料传输过程中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落料出口落差大,未落实喷淋等抑尘措施。柞水县博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明采部分生产车间及皮带传输密闭不到位,生产线皮带廊下方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生产区域物料堆放覆盖不到位,生产线落料口落差较大,抑尘效果不明显。
2.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柞水县博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一明采、三元沟弃渣破碎线停产整改;二是对破碎车间及传输皮带进行了封闭,在破碎、筛分、落料等重点部位安装了喷淋等抑尘设施控制扬尘污染。在物料落料口设置了落料桶,降低了落料高度。三是对堆存的物料进行了归整,传送带沉积的废弃物已清理到位,物料能够及时遮挡覆盖,部分裸露区域植被恢复已完成;四是举一反三,对大西沟及三元沟区域所有生产线进行了整改提升,加强车间密闭,增设抑尘设施,对矿山运输道路及时洒水降尘。目前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基本情况:经核查,大西沟矿山周边12条生产线吨/日综合利用项目)及晶智公司(300万吨/年综合利用项目)涉及洗砂生产线家公司均配建有废水循环利用系统。其中,大西沟铁矿修建了车辆冲洗设施和沉淀池,并配套板框压滤机,实现了对车辆冲洗废水和窑湾区域沟道水的收集处理利用。柞水县晶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小西沟尾泥干堆场排泥方式不规范,未落实管道输送,库区有雨水冲刷痕迹,冲刷浑水全部在库区收集沉淀并在消力池再次沉淀处理。
2.整改情况:一是责令柞水县晶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停产整改;二是规范了小西沟尾泥干堆场排泥方式,架设了管道进行封闭传输排泥,减小排泥裸露面和雨水淋溶面,并完善了库区淋溶水回用系统,确保库区淋溶水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目前晶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小西沟尾泥干堆场库区上部雨水冲刷部位进行了平整并植树绿化;在小西沟尾泥干堆场坝下增设了两级污水收集池,对库区淋溶水进行收集循环利用,收集池及配套管道已建设安装到位。并架设了1.7公里排泥管道规范尾泥排放,目前已全部安装到位,尾泥能够通过管道输送,防止了尾泥在库区长距离冲刷;三是举一反三对大西沟周边其他区域所有运输道路污水进行集中收集处理循环利用。目前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基本情况:经核查,大西沟矿山配套建设田家沟、仁家沟排土场,矿山开采废渣综合利用加工建筑骨料,剩余部分排放至排土场。利用矿山弃渣加工骨料的有两家企业,三元沟弃渣破碎线物料无序堆放,堆放坡度过高,未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柞水县晶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右侧原料堆存区域堆放过高,物料未全部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
2.整改情况:一是对三元沟弃渣破碎线成品料场及柞水县晶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厂区右侧原料堆存区域采取降高、修建安全平台、落实覆盖等防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二是加强田家沟、仁家沟排土场运行管理,增设抑尘设施,防止扬尘污染;三是举一反三对大西沟矿山等周边区域物料堆场严格落实覆盖措施,规范堆存转运。目前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1.整改结果:针对通报反馈问题,柞水县认真剖析产生根源,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班人员”的要求,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责任、目标、时限和要求,做到精准施策,强力推进,目前,反馈“柞水县大西沟铁矿乱采乱挖和环境污染”问题均整改到位,并通过县级、市级、省级验收。
2.追责情况:按照问题整改“三到位”要求,县纪委监委分别对时任小岭管委会主任、县资源局局长、县林业局林政股股长、县环境局执法队干部及小岭镇经发办负责人等5名同志进行了追责问责。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扎实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坚守生态保护红线,着力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形成高位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的新格局。
(二)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强化宣传引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大力宣传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形成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关心关注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全力营造保护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进一步健全督查机制。以林长制、田长制为抓手,强化责任监管,增强执法力量,扎实开展秦岭“五乱”整治等系列行动。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日常督查重要内容,强化落实情况跟进问效,各级林长、田长常态化开展巡查,切实履职尽责,推动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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