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8日,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河北省协调联络组办公室《关于查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第十八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知》(冀环督联访〔2018〕18号)后,市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了重要批示,责令相关县(市、区)及相关部门立行立改,彻底整改,确保高效率、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查处整改任务,共交办信访举报问题8件,其中重点案件1件,已办结6件,未办结2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定市高阳县高蠡路顺发染织厂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新建厂房施工时扬尘污染严重。该厂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问题查办情况
2018年6月18日,高阳县长闫向阳、常务副县长蒋东方组织县环保局、县住建局赶赴现场进行核查。该厂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属实,无任何环保审批手续问题不属实;新建厂房施工时扬尘污染严重问题部分属实(该企业有厂房改建施工,但未造成严重扬尘污染)。
经查,该企业由南、北两个厂区组成,因南厂区建厂房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环保手续齐全(其环保审批手续《高阳县顺发染织厂年产6000吨纺织品漂染项目》于2003年8月13日由河北省环保局审批(冀环管【2003】227号),于2004年11月26日通过保定市环保局验收(保环验【2004】T27号)。《高阳县顺发染织厂年产6000吨纺织品漂染技术改造项目》(冀环评【2013】104号)于2013年由河北省环保厅审批,于2016年8月17日通过保定市环保局竣工验收(保环验【2016】47号),排污许可证编号:40U001P,有效期为:2017年12月27日-2020年12月26日)。该企业经营纺织品漂染加工,生产工艺:巾被→检验缝头→碱减量→三道水洗→染色→水洗→加软水洗→甩干脱水→开幅→烘干定型(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环节)→开剪→检验→包装→入库,以上生产环节均在车间内完成。该厂烘干定型车间内(北厂区)共有3台烘干定型机,烘干定型环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电式废气除尘设施进行深化处理后经11米高的烟囱排入大气,该设施于2017年5月4日通过县环保局验收,根据县环保局验收组意见和河北华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该厂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其他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标准。
针对该企业新建厂房施工时扬尘污染严重问题。该企业现场检查时未施工,但厂区内有厂房改建迹象(有基础施工现状),现场有部分建筑垃圾和裸露土方覆盖不到位,未进行洒水作业,且未办理开工建设手续,属于擅自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县住建局已责令其停工,严格按照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抑尘措施,待手续完备后方可准予开工。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给予一万元行政处罚。
二、“保定市满城区南韩村镇尹固村村北水泥杆厂,加工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且噪声扰民;尹固村村西北角养猪厂(存栏60头)、西南角王卫东养猪场(存栏100头),恶臭刺鼻且废水、粪便直排厂区东侧大坑内;顺平县腰山镇永旺村东北角塑料作坊,锅炉燃煤冒黑烟,废水直排渗坑,企业常以停产应付检查。”问题查办情况
(一)“保定市满城区南韩村镇尹固村村北水泥杆厂,加工过程中粉尘污染严重且噪声扰民;尹固村村西北角养猪厂(存栏60头)、西南角王卫东养猪场(存栏100头),恶臭刺鼻且废水、粪便直排厂区东侧大坑内”问题查办情况
接到举报问题后,满城区领导高度重视,区长程杰、常务副区长夏冰带队,组织环保局、农业局、南韩村镇于6月19日17:06时到现场进行督查。
1、尹固村北水泥杆厂调查情况。尹固村水泥杆厂目前有40余家,均办理了环评手续,核发了排污许可证,环保治理工艺主要是加装集气罩,脉冲布袋除尘。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离心机、布料机等设备,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治理后达到噪声控制标准。所有生产企业均通过有资质的第三方现场检测,监测数据显示粉尘和噪声均达标。企业运输车辆较多存在扬尘问题。目前针对企业厂区内的扬尘问题,已制定方案,加大对尹固村水泥杆厂的巡查频次,督促企业加强内部管理,对出厂车辆安装自动清洗装置,同时对过往大车进行管控,要求车辆顶部进行覆盖,强化对街道、厂区进行清扫同时洒水抑尘。
2、尹固村养猪场问题调查情况。经查,两家养猪场一个在村外,一个在村内,为规模以下散养户,存在气味污染。南韩村镇政府和区农业局责令两家猪场当日处理粪污,3日内生猪清栏,目前已全部清场关闭。
(二)“顺平县腰山镇永旺村东北角塑料作坊,锅炉燃煤冒黑烟,废水直排渗坑,企业常以停产应付检查”问题查办情况
接到举报问题后,顺平县委副县长张天亚组织调度、带队检查,组织环保局、腰山镇工作人员对举报问题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查,腰山镇永旺村东北角塑料作坊已列入2017年腰山镇散乱污企业整治台账,业主李帅,并于2017年9月前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将其取缔。2018年3月在全县散乱污企业整治回头看过程中发现此摊点积存部分原料,腰山镇立即联合环保局执法人员责令业主当场完成了清理。2018年6月19日,腰山镇与环保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发现该企业没有任何生产设备、原料,没有生产迹象,没有发现锅炉,排查企业周边没有发现渗坑。故举报部分属实,原来确实有此企业,但是已经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将其取缔,没有恢复生产。
三、“举报人再次反映自2016年至今保定市唐县北店头乡东杨庄村党支部刘乐军,利用职权在村西南1000米处开采山地,破坏生态环境,举报人希望督导组亲自到现场进行查看,解决问题。”问题查办情况
接到举报问题后,唐县县委、常务副县长赵杰到现场对该问题进行督导核查。经查,反映地点实际为东杨庄村南坡高岭土料场,现场堆放着大量的高岭土,该料场于2015年建成,当时县政府为整治保阜路两侧零散高岭土堆场粉尘污染问题,也便于对料场的集中管理,利用未利用土地而建。料场建设时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山体表面的植被,根据实地踏勘和周边环境对比,料场建成后没有继续扩大对山体表面植被的破坏和影响。
对此,唐县积极采取措施,对料场全面整治,采取断路、封堵、洒水抑尘、对高岭土原料苫盖等措施,目前,该料场现已被封停。下一步,我县将按照环保要求,加强监管,并在日后工作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环保达标。
四、“保定市满城区石井乡村王锁印,违法在河道建采石场,盗取国家资源;与奸商勾结,向河道倾倒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非法牟利。”问题查办情况
接到举报问题后,满城区立即行动,区委李广义6月22日下午到现场进行督查;区长程杰、常务副区长夏冰带队,组织国土局、水利局、石井乡于6月19日15:46时到现场进行督查。
经查,满城区石井乡永安庄村界河河道内原有一河石加工厂,场地在王锁印(石井乡永安庄村党支部)原选矿厂(已于2006年关停)旧址,负责人为石井乡永安庄村民何满库。该河石加工厂已于2015年被依法取缔。加工设备全部拆除,原料产品全部清除,没有出现反弹。
经查,界河河道石井乡永安庄段,发现村民有倾倒垃圾和外来偷倒的生活垃圾现象,没有发现医疗垃圾。目前,我区已责成石井乡政府对河道内生活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下一步,满城区将加大巡查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垃圾侵占河道的现象。
五、“保定市曲阳县下河乡占里村与唐县伏城村交界处,有大量农户非法占用耕地建养殖场,污染环境。”问题查办情况
接到举报问题后,6月19日,曲阳县政府副县长陈占成亲自组织调度,组织政府副县长门士敏、政府党组成员杨亚勋及国土局、下河乡、畜牧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在距离曲阳县占里村700米外、距离唐县伏城村600米外有30余家养殖场,绝大部养殖场占用的是唐县伏城村地;养殖场属于设施农用地,不属于建设用地,所以反映建养殖场属实。但是不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因为在2018年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时,未将养羊等列入污染源,所以污染环境不属实。下河乡养殖业历史悠久,长期以来都是曲阳县的养殖大乡,许多当地群众依靠养殖业脱贫致富。
对此,为促进当地养殖业健康发展,使养殖业尽快上档升级,实现以龙头企业为引领的规模化、现代化、集中式发展,县政府已成立由政府副县长门士敏为组长的下河乡集中养殖小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谋划建设下河乡集中养殖小区。下一步,曲阳县将督促下河乡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尽快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全部搬迁至下河乡集中养殖小区。
接到举报问题后,唐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常务副县长赵杰亲自指挥对该问题督导核查。经查,在曲阳县占里村和唐县南伏城村之间,确存在部分养殖场,该区域部分属于唐县辖区,部分属于曲阳辖区,经国土部门现场核查和行政区域图套合比对,现场30余户养殖户,仅有少数几户位于唐县辖区内,且均位于非禁养区,占地类型为一般农田,均属散养户。对于此类养殖户唐县农业、环保部门一直督促其及时清理粪便、按时撒药抑菌,并按三区划定相关要求,对其养殖行为进行管理。下一步,唐县将继续加强该区域本辖区内养殖户的规范管理,督促相关养殖户到行政审批局办理备案手续。
六、“保定市满城县要庄乡要庄村200-300米处保定市西北郊电厂,燃煤锅炉烟尘污染,运煤车辆扬尘严重。”问题查办情况
接报后,满城区立即行动,区委李广义6月22日下午到现场进行督查;区长程杰、常务副区长夏冰带队,组织环保局、要庄乡于6月19日18:38时到现场进行督查。
经查,深能保定西北郊热电厂位于保定市满城区要庄村,该项目环评报告书于2016年11月7日经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批复,批复文号为:冀环评【2016】283号;排污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18年3月23日,证书号为:69D001P。经现场核实,该公司燃料煤和煤灰贮存于封闭室料库,烟气在线监测设备与河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联网,2018年6月19日现场检查时,该烟气在线.3mg/Nm3(河北省地方标准SO2:35mg/m3、NOX:50mg/m3、烟尘10mg/m3)。电厂提供了2018年3月22日经河北百润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超低排放验收检测报告,#1机组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2018年5月份烟气排放监测日均值月报表显示排放污染物指标均在最高限值之内,符合河北省规定标准。
经查,电厂道路与满城区东外环路连接,通往厂区的道路目前正在修筑,为避免扬尘,电厂对该路段进行了日常洒水,但由于天气干燥,水汽蒸发量大,存在部分时段运煤车辆扬尘现象,举报情况属实。
4、进一步加强对运煤车辆的管理,对进厂道路设置限速标志,严格执行运煤车辆限速15公里/小时;
七、“保定市满城区石井乡西士门村石新周、村主任石文明、委员刘永利三人,与国土局勾结,在该村和邻村山上大量开挖奇石怪石,破坏生态环境,牟取暴利。”问题查办情况
接到举报问题后,满城区立即行动,区委李广义6月22日下午到现场进行督查;区长程杰、常务副区长夏冰带队,组织国土局、石井乡于6月19日16:34时到现场进行督查。经查,该村支部石新周,委员刘永利没有参与。2013年1月,满城区石井乡西土门村村委会原主任石文明,在修该村白草峪山路时,私自在其承包的山上挖掘100方左右怪石,用于出售。2017年群众向市纪委举报其行为破坏环境,2017年6月,满城区纪委介入调查。因石文明不是党员,石井乡政府已责令其辞去西土门村村委会主任职务。目前,石文明成立了元豪石雕制品公司,主要承揽假山制作工程,所用怪石从易县、顺平、唐县等地收购,未发现其再次开挖奇石、怪石。下一步,满城区将责成国土局、各乡镇,进一步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决打击私挖乱采行为。
八、“保定市曲阳县产德乡南中佐村村主任翟新恩,非法卖地给他人采沙,以权谋私,破坏生态环境。”问题查办情况
接报后,6月19日,曲阳县县委、县委办公室主任卢凤合,亲自组织调度,组织县政府副县长陈占成、县政协王建哲及产德乡、国土局、水利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反映人反映的“翟新恩非法买地给他人,以权谋私”问题不属实。2010年4月,中佐村将该村村东河道附近80亩左右沙地承包给翟新恩等11户本村村民。2013年6月,翟新恩将自己承包的沙地(承包沙地总份额的1/11)转包给同村村民刘立峰。2015年10月,该村11户村民将村东沙地承包给贾北庄村陈绍杨。2016年3月,曲阳县对沙河进行采砂权拍卖,共划分为6个标段,中佐段河道含以上区域沙地属第三标,通过拍卖承包给企业。
反映人反映的“采沙”属实。根据上级水利部门文件精神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县成立了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2015年12月经县委、县政府会议出台了《河道采砂管理办法》和《河道采砂经营权出让实施方案》。2016年3月,对沙河进行了采砂权拍卖,共划分为6个标段,中佐段河道含以上区域沙地属第三标,通过拍卖承包给企业。根据《河道采砂规划》由张家口市海河水利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进行了采砂论证,河道采砂证为每年办理一次,该企业于2016年取得“河道采砂许可证”,并按要求开采。2017年6月30日该企业采砂证到期,县水利局已于2017年6月30日前对该企业下发停产通知,该企业一直停产至今。停产后采砂设备已全部撤离。
对此,为规范全县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保障河道行洪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县政府对所有沙场进行了停工整顿,并委托设计院编制了《沙河曲阳段河道修复整治方案》,由各采砂企业根据《沙河曲阳段河道修复整治方案》编制自己企业具体的整体修复方案,并按要求完成整改,经相关部门验收后再办理采砂许可证。
下一步,我县将加强对河道采砂监管,加大对停产企业监管力度,并严格执行《河道采砂管理办法》、《河道采砂规划》、《沙河曲阳段河道修复整治方案》,保护沙河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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